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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4)号通告| 全城小区(大院)和单位(企业)实行分类封闭式管理
发布者:管理员  录入时间:2020-02-09 13:06:00
雅安市雨城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 告  
第(4)号  
为控制疫情传播,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202月9日起,对全区城区居民出行进行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加强小区管理。城区居民尽量在家不外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外出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积极支持疫情防控,主动接受小区(大院)和单位(企业)管理。
二、严格实行分类封闭。所有小区(大院)和单位(企业)实行分类封闭式管理。有物业或责任单位(企业)的小区以物业或单位(企业)为主体;无主小区以社区为主体;独栋房屋以业主或业主委托人为主体。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及时对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隔离。
三、严格设置检查卡点。各小区(大院)和单位(企业)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各开放式小区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隔离带,悬挂醒目提示,只留一个进出通道;各单位(企业)要合理设置通道。进出通道均需设置检查点。
 四、严格执行进出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大院)和单位(企业)。实行一人一证通行,上班人员和从事生活必需品销售的经营户,凭工作单位(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区出具的从事生产生活必需品经营的证明进出居住的小区(大院)和工作单位(企业);小区(大院)居民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凭小区(大院)管委会出具证明进出。进出人员必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去向。
五、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市外返雨或与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以及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及时向所在街道(社区)和单位(企业)报告;知情人员要主动向相关部门提供重点人员信息、报告情况;居家医院观察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措施,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六、严格房屋出租管理。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严格小区施工管理。小区(大院)业主装饰装修、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公共照明等急需维修的,应报小区(大院)管委会或单位(企业)同意后实施。
八、严格经营场所管理。小区(大院)和单位(企业)内生活必需品销售经营户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非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所有公共区域必须按要求进行消杀。
九、严格惩处违法行为。对脱离管控接触他人、瞒报漏报迟报相关疫情信息和拒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违规组织聚餐聚会、拒不接受体温检测、拒不进行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以及制造传播谣言、阻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人员开展工作等行为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

雅安市雨城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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